化工用水将面临“费改税”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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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泉
来源:中国化工报
200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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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19日发布的水资源评价最新成果表明,按目前的正常需要和不超采地下水,正常年份全国缺水近400亿立方米,同时污水排放总量不断增长。由此,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一些专家对征收水资源税的呼吁再次引起关注。
水利部部长陈雷介绍,目前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最为显著,资源总量减少了12%。同时,全国污水排放总量不断增长,农业生产中化肥和农药过量使用,污染了水环境。监测评价的湖泊中有一半处于富营养化状态。局部水生态系统失衡。部分地区用水量已远远超过水资源可利用量,一些河流发生间歇性断流或常年断流。他表示,未来将采取有效措施约束水资源的过度无序开发,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生态治理。
鉴于我国目前水资源利用仍为收费形式,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及许多单位的专家提出尽快开征水资源税的建议。这些专家认为,由于水资源为国家所有,因此水资源的利用者应向资源的所有者进行补偿。征收水资源税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使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收益公平化,同时调节资源配置效率。
据了解,我国已经对矿产品和盐征收资源税。随着节能减排的深入,煤炭资源税的进一步改革正在酝酿中。其出发点确定为将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一是改变当前明显偏低的资源税率,二是改变明显不合理的计征方式。专家认为,水资源税的征收可借鉴这一改革思路。
石油和化工行业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都在工业行业中名列首位,年排放废水量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20%以上。大型煤化工项目年用水量通常高达几千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些地区十几万人口的水资源占有量或100多平方千米国土面积的水资源保有量。特别是水资源供需矛盾最突出的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也正是石油和化工企业最为集中的地区。如果用水“费改税”,石油和化工企业的生产成本将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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