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3月4日,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就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工作排出时间表,12月31日前,将完成全省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据了解,该省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充分利用“二污普”数据,在核发前逐行业排查核对,摸清辖区内排污单位底数,并引导企事业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平台进行注册、申报,确保许可证申请质量,同时在及时审核企业申请材料基础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及时审批,成熟一家核发一家。
此外,企业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后三个月内,须及时开展自查,并向核发部门报送自查报告。核发部门将对企业在自查期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变更,对于排污单位在自查期后存在瞒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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