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近日下达《2021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2021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84000吨、81000吨。
其中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开采矿产品10230吨、冶炼分离产品14327吨;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开采矿产品1206吨、冶炼分离产品3395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矿产品44130吨、冶炼分离产品38270吨;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采矿产品2064吨、冶炼分离产品2378吨;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开采矿产品24750吨、冶炼分离产品16267吨;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采矿产品1620吨、冶炼分离产品6363吨。
稀土是国家严格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指标和超指标生产。《通知》指出,指标应集中配置给技术装备先进、安全环保水平高的重点骨干企业。
两部委要求各稀土集团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指标组织生产,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和清洁生产水平及原材料转化率;严禁采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和开展稀土产品代加工业务;综合利用企业不得采购加工稀土矿产品;利用境外稀土资源要严格遵守矿产品进出口有关管理规定。
同时,《通知》还要求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检查。此外,各稀土集团须按时上报指标执行情况,加快企业内部产品追溯系统建设,不得伪报、瞒报、随意更改数据。
上个月公布的《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对稀土开采、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指标管理。条例明确对稀土必须予以特殊保护,对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实施行政许可和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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