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日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通知,广东省发改委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及碳排放控制要求,坚决遏制不符合产业政策、未落实能耗指标来源等的“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对"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8个行业的项目,对上述行业的项目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范围如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对于能耗较高的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引导与管控。
全面排查在建“两高”项目,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严肃处理未批先建的“两高”在建项目,对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项目,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建设,严格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供电部门予以配合。对于未落实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整改,整改方案获得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供电部门予以配合。
科学稳妥推进拟建“两高”项目。严控重点区域“两高”项目,严禁在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珠三角核心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对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或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或能耗减量替代。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严把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关。于尚未获批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的拟建“两高”项目,要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与能效、环保水平,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控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以及不满足碳排放目标、环境准入条件、环评审批原则等要求,或无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得批准建设。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深入挖掘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潜力,推进“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升级。督促指导重点用能单位编制“十四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按年度把能耗双控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并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动“两高”项目园区和集聚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以及供热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改造优化。
加快淘汰“两高”项目落后产能。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产能。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全面排查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对于违反产业政策、违规审批及未依法依规建设的存量“两高”项目,坚决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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