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山东省工业固体(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下发公开信,要求山东省各固体废物产生企业负责人切莫触犯固体(危险)废物法律红线,守住来之不易的企业环境信誉和形象。
公开信显示,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山东省广大产废企业认真学习宣贯,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山东省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必须看到,仍有个别企业和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危险)废物,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威胁群众生命健康,也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和巨大损失。
为强调非法处置固废带来的危害和责任,公开信中,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新《固废法》有关规定和典型案例归纳4点告知固废产生企业。公开信中首先重点强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的全过程责任。其次,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必将受到严惩重罚。再次,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要求进一步从严。最后,实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举报高额奖励。
对各级监管部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有效保障山东省经济运行稳定增长。
“碳-14辐照生产靶件开始出堆!”4月20日13时45分,随着一声令下,荧光闪烁的碳-14靶件从中核集团旗下中国核电投资控股的秦山核电重水堆机组中成功抽出。
近日,山西省公布了2023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山西路桥集团和所属再生资源公司联合申报的“煤基固废中锂铝战略资源高值利用的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科技进步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