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9人住院治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其所辖的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法槌已然落下,警钟仍需长鸣。这次判决以法律的名义,让违法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然而,事故对方方面面的影响却远没有结束。事故发生后,我国化工行业发展的政策、社会和舆论环境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行业安全环保监管压力重重,数以万计的企业正在关停并转。
“3·21”特大爆炸事故暴露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单薄等问题。企业没有承担应有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措施等主体责任,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事故发生以来,化工行业下大力气整治安全隐患,取得了突出成果,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本质安全提升、安全风险管控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生产的健康发展,更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行业必须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由南京工业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常州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完成的典型危险化工过程本质安全关键技术体系创建及应用项目,获得2020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
日前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筑牢安全防控体系,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