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温室气体的源头防控作用,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了6个重点行业共548个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总结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刘志全介绍,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浙江、重庆等9个省(区、市)聚焦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6个重点行业共548个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并取得了初步成果。生态环境部收集整理试点案例40余个,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近期将开展宣传报道,供各地参考借鉴。
初步建立评价方法,探索技术路径。生态环境部指导试点地区制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评技术指南10项,包括综合性指南4项,钢铁、煤化工等重点行业技术指南6项。同时在试点地区结合行业特色,提出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参数和评价基准。如陕西省采用排放因子法、物料平衡法相结合的核算方法测算省内21个重点煤化工项目碳排放水平,初步确定了煤制甲醇、煤制烯烃、合成氨产品的碳排放绩效值。
落实减污降碳措施,推进碳减排。生态环境部通过环评将减污降碳措施细化至生产设施和工艺层面,如去年批复的内蒙古某煤化工项目从源头减碳(绿氢耦合)、过程减碳(空分机组煤驱改电驱)、末端减碳(实施二氧化碳封存)3方面提出了碳减排措施,共减少原料煤和燃料煤消耗307万吨/年,减少CO₂排放631万吨/年,较原来方案减少30%,实现了“减污降碳”协同。
刘志全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化温室气体排放环评试点,落实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要求,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逐步扩大试点的范围和类型,探索将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纳入试点,加强关键技术研究,整合各地试点研究成果,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体系,推动加强法治保障,夯实温室气体排放环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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