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6月12日,《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福州举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对主体责任、检测评定、研发创新、推广应用、支持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重点突出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支持创新发展。支持首台(套)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产学研用合作,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制度,加强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支持加快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审查;支持研发人才队伍建设,首台(套)可作为研制人员职称评审业绩以及考核、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推广应用。支持建立健全推广应用协作机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基地;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制定首台(套)研制和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出台相关金融措施;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用于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产品;招投标方面明确招标文件不得含有排斥首台(套)技术装备投标人的内容;政府采购鼓励采购首台(套)技术装备,明确纳入国企考核及建立容错机制等一系列促进推广应用措施。
三是注重形成合力。发挥相关部门、机构、协会等单位相关职能作用,从规划引导、行业管理、政府采购、财政金融扶持、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提升首台(套)扶持政策措施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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