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部署新能源消纳与调控
中化新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增强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作出系统部署,其中多处提及储能相关建设与发展要求,明确了其在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优化新能源调控模式中的关键作用。
《意见》提出,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机制更加健全,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
《意见》明确,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建设,挖掘新能源配建储能调节潜力,提升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建设光热电站。探索“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基地、海上风电基地集群协同调控模式,加快推动新能源与站内配建储能一体化出力曲线调用。
为完善市场机制,《意见》提出需健全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同时,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明确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通过聚合、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电力市场。
在技术创新支撑部分,《意见》提到攻关系统灵活调节技术,要求创新应用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加快突破大容量长时储能技术。升级智能化调控技术,包括加快应用海量源网荷储资源聚合控制技术,完善新能源基地协同调控技术等。
“这是继年初发布不再强制配储的136号文和9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1192号文后,对新能源消纳的更全面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液流电池产业联盟秘书长吉广林指出,这份文件进一步为新型储能行业指明了发展路径,只有能在新能源、储能、消纳间形成闭环运转的模式和企业,才有机遇“成龙成凤”。对于液流电池行业来说,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角逐点将是向上游延伸至资源、向下游延伸构建产业链,并实现有机融合,以获得突破。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一纲领性文件从顶层设计入手,为新型储能产业创造了清晰的价值定位和盈利模式。储能不再只是依附于新能源的“消纳工具”,更是能源体系的“灵活性核心”,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环节。在这一文件指引下,新型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领域,都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近日,记者从平煤神马集团获悉,今年前10个月,该集团累计消纳新能源电量约23.72亿千瓦时(含配额绿电),绿电替代率达到33.74%,且通过绿电替代,降低用电成本约2.34亿元。
近日,2025年“零碳中国”标准试点名单揭晓,塔里木油田公司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轮南油气运维中心入选“零碳工厂”标准试点,也是今年全国12个标准试点中唯一的油气田企业。
11月21日,海南核电“和气一号”项目正式投产运行。该项目利用已建成投产的海南核电1、2号机组作为热源,最大供汽能力为每小时50吨,为产业园区企业提供安全稳定、清洁低碳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