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石油化工厂“4·18”北洛河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据悉,这是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启动以来,陕西省省级层面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通过该案的实践,对进一步完善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积极意义。磋商会上介绍了该案案由、损害事实、赔偿的依据理由、赔偿责任及履行方式等情况;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评估结论作了说明;赔偿义务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石油化工厂对评估结论发表了意见。会议就该案生态损害事实、程度、赔偿责任及承担方式等焦点问题基本达成一致。
料峭春寒中,走进索普集团厂区一角,只见偌大的池塘里池水荡起层层涟漪,而周边绿树环抱、绿草如茵。这是索普集团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借鉴“南阳实践”经验精心打造的索普化工基地三级防控项目现场。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3月27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8年生态环境部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以来,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和驻点城市“一市一策”科技帮扶成效显著。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期向5个被督察省份反馈督察意见,主要发现了4方面突出问题。 据悉,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