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停摆企业,预缴税款当暂缓

  近日,停产近九个月的盐城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入驻企业又遇糟心事:园区要求企业预缴数额不菲的年度税金。预缴吧,自园区停摆以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部停止,流动资金已捉襟见肘,再支付数百万元确实勉为其难;不预缴吧,又怕延误复产。

  须知,从纳税人责权相对等、相一致的角度考量,让已经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照常预缴税金,并不规范也不值得提倡。当前,企业的许多税种与企业经营业绩与成果关系密切,也即意味着一旦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对象)数量减少或消失,这部分税金随之减少或不产生。因此,对这部分尚不能确定其最终是否存在的纳税对象预收税金,有失公允。

  其中,税收对企业综合影响程度最大的当属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对企业经营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属于销项税,与企业当期营业收入直接挂钩,按其实现数额的13%计缴。按如此定义,自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盐城市关停了全部化工园区,并要求入驻企业彻底清除包括原材料、中间体、产成品等所有库存,故半年来绝大多数企业基本没有产生交易行为,由此中断了营业收入,那么企业凭什么要缴纳增值税呢?

  再看企业所得税。此税种是按企业会计年度最终实现利润的25%计缴的。其规定的相关内容非常清楚,只有企业取得了年度盈利,才须缴纳所得税,而发生经营亏损是无须承担此项纳税义务的。

  而现实情况是,虽然上述园区企业停产了,但照样要发生固定资产折旧费,照样产生期间三大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企业管理费),此类费用只要企业存在就会发生,而不论是否正常运营,其累计数额相当可观。显然,资金只有流出而无进项,无疑会造成企业严重“贫血”乃至死亡。这对于长期停产且复产遥遥无期的企业来说,在眼下预缴税款,将会对企业造成致命性的打击。

  自然界的水源需要涵养,同样道理,税源也须要涵养。实际上,强令企业预缴税款并非个别现象,如此做法当休矣。作为课税主体,企业只有具备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件,拥有了健康强壮的肌体,培育了良好的造血机能,才能够对外“输血”,为社会做出越来越多的税赋贡献。

  笔者认为,当前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依赖尤为强烈,此时再对企业“抽血”是非常不合时宜的,是与中央大力倡导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精神相悖的。因此笔者建议,地方政府应当考虑到当前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税费办法,对那些因为园区停摆,尚处于等复产阶段的企业,暂缓预缴税款。等停产企业复工后,再按实际情况进行征缴。

关键字:盐城滨海县沿海工业园
相关推荐

忘不了那一声叹息

  这是2019年我最难忘的一次采访。采访对象是因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受到株连而停产的盐城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入驻企业。

2020-02-03     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