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并保持高位运行,高温、暴雨、强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已经成为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为针对性防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范围为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生产储存企业,其他化工企业参照进行排查。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排查范围,确定企业名单。
排查重点内容如下:
(一)严查“三超一抢”行为。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化工企业是否存在超设计生产能力、超设备设施负荷能力进行生产的行为;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存在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情况。
(二)严查不具备开车条件而开展试生产的行为。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存在设备设施还未安装完毕、人员还未培训合格、未制定并组织审查试生产方案等不具备开车条件的情况下,为抢占市场而开展试生产的情况。
(三)严查延迟检修带病运行行为。是否存在装置设备延迟检修、未经评估擅自延长检修周期等情况。是否存在带病运行、强行生产的情况。
(四)严查违规超量储存行为。危险化学品储罐、仓库等是否存在违规超量储存、超品种储存情况。是否存在化学性质禁忌的危险化学品混存的情况。
(五)严查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行为。是否存在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防汛、防台风、降温等安全设施不完好的情况;是否针对极端天气影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备齐备足应急物资设备。
(六)严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是否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况;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的情况;是否存在消防水源、灭火药剂储备不足的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或缺失的情况;是否存在阻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情况;是否存在灭火和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存在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情况。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强化督导执法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排查重点内容中列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罚;问题严重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12月6日,“信立泰杯”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决赛暨化工安全教育论坛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本次赛事(论坛)由中国化工学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承办,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旨在搭建一个供企业...
为深刻吸取近期香港大埔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厂区火灾防控能力,12月8日,中国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天然气净化厂严格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一次针对性的建筑物安全防火专项隐患排查行动...
近日,茂名石化完成港口部储罐沉降智能化监测部署工作,对港口罐区沉降情况实时、精准、自动化监测,为储罐长周期安全运行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提升罐区安全管理水平与应急响应速度。
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总结现代....
12月5日,金海钛业组织集中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综合大检查。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共分6个小组,深入各生产车间、仓储区域及重点风险点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阀”。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