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4月18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将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细则》明确,此次安全监督管理涉及的企业分别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且有储存设施的企业,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企业,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
《细则》规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在安全条件审查方面,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有效期为2年。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方面,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细则》强调,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基础上,经过工艺危险性分析后才可开展工程设计。
《细则》指出,对于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但不涉及生产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急管理部门可适当简化安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
中化新网讯5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就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
为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并于近日印发。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对照《处置准则》....
“碳-14辐照生产靶件开始出堆!”4月20日13时45分,随着一声令下,荧光闪烁的碳-14靶件从中核集团旗下中国核电投资控股的秦山核电重水堆机组中成功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