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北京市教委3月中旬发出通知,要求组织北京地区高校深入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摸清高校涉危实验室基本情况,建立涉危实验室基础信息台账,深入排查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实验室事故发生。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对象为北京地区高校所有涉及使用危化品的实验室,包括科研实验室、教育教学实验室,以及职业院校相关实验室(不含军工、国防等涉密实验室)。涉及的危化品主要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符合危化品确定原则的所有化学品,重点治理涉及危化品使用的实验室和危化品储存场所。
此次治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科研实验、安全操作、采购管理、储存管理、使用管理、气瓶管理、设备设施、教育培训、废弃危化品收集与处置、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13个方面。
北京市教委要求,在科研实验方面,使用危化品从事科研实验前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在安全操作方面,实验室应制定实验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在采购管理方面,实验室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危化品,购买危化品时应索取正规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在储存管理方面,危化品应储存在专用储存室、气瓶室或专柜等专门的储存场所内,不应存放于地下、半地下建(构)筑物内或露天存放,且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使用管理方面,应建立危化品领用、使用和退回的台账记录并至少保存2年,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应由双人以当日实验的用量领取,如有剩余应在当日由双人退回;在废弃危化品收集与处置方面,应按照标准规范分类收集、科学暂存实验室使用危化品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收集、处置单位处置暂存的危险废物。
北京市教委将于6~8月,组织专家组对高校实验室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工作要求、不具备实验条件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实验室,将责令实验室立即停止使用;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不按要求落实问题整改的实验室,将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后予以曝光,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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