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12·3”事故

  中化新网讯 12月1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浙江省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12·3”污水罐体坍塌事故。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意识薄弱,未识别环保技改项目带来新的安全风险,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相关设施一直带病运转;事故企业所在工业园区管理混乱,环保设施建设忽视安全因素,对项目建设带来的企业间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管理存在重大安全漏洞。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9年12月3日17时19分许,浙江省嘉兴海宁市许村镇荡湾工业园区内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污水罐体坍塌事故,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3人重伤。据初步了解,该公司有3个厌氧污水罐,其中1号污水罐发生坍塌,砸中相邻的海宁市都彩纺织有限公司和海宁市亿隆纺织有限公司部分车间,造成部分厂房倒塌。同时,罐体内大量污水向厂房内倾泄,厂区内工人被倾泄的污水冲散,部分工人因厂区内囤放的布匹坍倒受压。

  通报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刻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安全生产贯穿于产业转型升级、重大设施改造、园区集聚管理等全过程,严把环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选址、建设、运营关,以高度负责精神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集中力量下大决心,采取果断有效举措,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是要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坚决整治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各地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逐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摸清企业底数及其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风险及影响范围,并将排查情况登记造册。

  三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各地区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企业要落实环保设施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集中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自查自改,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关键字:污水罐体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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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4     中化新网